广告小报
广告圈那点事

林振强: 我的野蛮广告生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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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刊于《壹周刊》

人生充满矛盾。你做得比较好的事情,你却很讨厌做。我就曾经在这个矛盾漩涡里打转。

70年代中,至80年代后期,那十多个年头我也在广告公司混饭吃。开始的时候,我也曾热爱广告创作,但搞搞,所牵涉的华洋之争、虚伪、作大、多余、扮、呃客户钱(很简单,把每样大小「广告费用」例如制作费,也谷大)、舔客户屁股,这些一切与创作无关的事情,实在令我倒胃。

转载自:麦迪逊邦

广告创作对我来说,没有什么难度。反而交际应酬,插科打诨,与客户friend,与洋同事(多数是你的上司)保持良好关系,这些一般人轻易做到的事,我怎努力也做不到。

也许是自己贪图安逸(唔通去担去抬咩?),也许没有勇气冲出这个讨厌却又易搵食的圈子,便滞留其内,差点滞死。

当中,固然有些好日子,也有不少野蛮的日子……

变身之前

当上不结领带的广告人之前,我天天结领带穿西装返工。

阿妈很高兴,她认为打呔着西装上班的工,都是不错的好工。

那时我廿多岁,在某美资银行新成立的计算机部门里面,当一个初级系统分析员(systems analyst),月薪二千五。我对这份工作很有兴趣,很投入,和同事上司们很合得来。

也 学到很多东西。部门主管阿Dave,一个四十多岁的美国佬,经验非常丰富,干劲十足,没有架子,乐于指导后进,也放手让你去做。Dave虽然专业,其为人 和样子却诙谐。他走路步伐很快,头顶是个地中海,但余下的头发鬈曲得很,要是他突然止步,你会看见他的身体静止了,但那些弹弓般的曲发,仍会在头上弹弹, 煞不住掣似的。

其他比我有更多经验的本地同事,都很年轻,他们也很乐意把所懂的,说给我知。不知道是那个年代的人较易相处,还是那个年代的人比较随和,总之,至今,这份工仍带给我不少好回忆。

有一次,我们要向银行一个荷兰鬼佬高级副总裁,做一个presentation。主管Dave和我们「彩排」了很多次,一切就绪。

那个洋副总裁,是银行中人所皆知的醉猫,每到下午就已饮得面红红,绰号「油炸蟹」,且脾气大,众人都怕他。

我们正式做presentation的那个下午,太阳火红,「油炸蟹」的脸更红。

轮到我那一part,我说不了三四句,刚举起第一个图表,「油炸蟹」便说: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!然后霍然起身离场。我们登时「哑」。

我记得,我在洗手间落泪。没试过这样难受。这是我的第一次presentaion。

主管Dave很愤怒。单独和我谈了一阵子,并说一定要「油炸蟹」向我道歉。我说算了算了,Dave说这些事情不可以就此就算。过了约一星期,「油炸蟹」突然召见我。他的办公室在尊贵的中环(我们的在湾仔分域街,酒吧附近)。

这是我首次来到「总部」。在层数很高的「油炸蟹」office内,「油炸蟹」的脸今天未算太红,可能是上午,还未有机会喝太多酒。他我坐下,说,你就是Richard Lam?你们的project进行得顺利吗?哦,哦,好,有机会再谈。

上星期中途离场的事,他提也不提,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道歉。但我也算了,那时我还未开始变野蛮。

后来,不知是因为什么政治问题,主管Dave被高层逼走,换来一个不知所谓的美国佬。这条友是个外行,对我们所做的一切,完全不了解,但又要扮识,阿芝阿佐。我和这盲炳无法沟通,谷住条气,终于劈炮。

第一站——靠熟人

离开了我的系统分析生涯,脱下了我的西装领呔(我阿妈担心我从此踏入歧途),不知何故,我忽然强烈觉得:我要做个广告创作人,把那行业改写!

每看见或听见广告,心中就有堆烈火,那烈火还会说话:挑,咁老土,等我啦!

于是我写信向广告公司求职。我全无经验,全无往绩,当然没有人回信。人家总不能因为你自己心中有把声音在说「挑,咁老土,等我啦」,就认为你有料到。

绝望之际,忽然有一间全华资的广告公司约见。那时全华资的广告公司甚少,多数都是外资的。Interview我的,是该公司的太子爷。他的行为举止,很戏剧化,忽然从大班椅中一跃而起,跃到我面前,问我,五年后,想不想坐上这张椅。我说当然想。

之后,这公司再没有人和我联络了。是不是因为有关大班椅的那条问题,我的答案严重出错?我听见我心中那把烈火在说:挑,间公司咁老土,请我都唔去!

姊姊和黄沾,当时正在筹备创办「黄与林广告」。我既然无法混得进当时我认为要由我来改写的广告行业(尽管我一个广告也没做过出来),便唯有靠熟人入行。幸而「黄与林广告」肯收留我。[编者按:林振强的姐姐就是香港女作家林燕妮]

初开档的「黄与林」,其实都几好笑。真正有广告宣传经验的人,就只得两个。黄沾和我姊(她之前是TVB的宣传部主管)。

水禾田是我们的美术总监。阿水虽是著名摄影家,但他不是广告人。其他人包括我,全是新丁。于是我们一伙人盲冲乱撞,都也甚好玩。而黄林二人,也争取到一些很不俗的客户。

黄 沾是当时广告界的顶尖创作人,我从他身上学了些皮毛,已很受用。他也放手让我胡来,我很感激。后来,业界猛人Joe Wang,从李奥贝纳(Leo Burnett)跳槽过来,把discipline和「专业」注入这乱作一团的小公司,「黄与林」才得以逐渐变得professional起来。

我在这儿工作了约年半,很愉快。但,我觉得是时候离开熟人,出外面闯,和陌生人交手了。黄林二人也了解我这种心情。

走进外面的森林之后,渐渐,不知不觉,我变得暴戾,和野蛮……

初跳草裙

多得童年好友「牛仔」穿针引线,我转投到McCann-Ericsson。

在那处,我有机会为一些顶级的国际品牌做广告,渐渐也做到一些成绩出来。后来,机缘巧合,因为做广告歌,在录音室被唱片公司某要员看中,给我参与填词的机会。

(我的「填词人」身份,对于后来我与鬼佬们的角力和斗争,扮演了一个颇有用的角色。)

好 友牛仔,当时是M记的高层(现在是主板上市公司主席),不单止是一流广告人,还是处理办公室政治的一等一高手。当时的创作总监,是美国人Stoney Mudd,人不错,但久不久总要找一些事情出来,和牛仔作政治斗争,有时还牵涉到我的创作。幸而牛仔每每把那些斗争一一挡开,让我不受影响,专心做我的创 作。

在M记工作了大半年,我有幸做了几个口碑和推销力都不错的广告,而另一方面,我的填词工作也开始有少许成绩。

那时刚踏入八十年代,我的月薪大约四千多块,有老婆,但没有钱置业。我自己暗中定下目标:要在短期之内,月薪一万元。这目标对我来说,遥不可及。

正不知从何入手那一万元,机会却送上门。Leo Burnett(李奥贝纳)的创作总监,人称毕叔的英国人Richard Butt来挖角。我和他吃午饭会面谈条件。我硬头皮,斗胆要求月薪一万,都算狂妄野蛮。毕叔竟然说没有问题。我答应下个月上班。

回到M记,我开始跳草裙舞,和Stoney谈判,并透露某某以一万元挖我,你打算怎做。结果M记出同样价钱留我。

在M记,我和牛仔合作得很好,也有很多机会发挥,我很感谢他「照住」我。既然那「一万大元目标」已达,我决定在M记多留一回。

当我打电话告知毕叔我改变主意,不加盟了。他说如果这样做,你认为对得住良心,就这样做吧。

挑!别跟我讲耶稣,别跟我讲良心,我要的是一万块钱!

阿袋

继续在M记工作,跟Stoney相处得也没怎样,但我知道不能久留。跳过一次草裙舞的人,公司是不会信任的。

然后有一天,素未谋面的John Doig打电话给我。

John Doig,人称「阿袋」,纽西兰人。他是当时最负盛名、最富争议性、最自负的创作总监,也是最有料到的创作鬼佬。(传说:John Doig咄咄逼人的爆棚信心,曾窒到另一位他看不起的鬼佬创作总监,以后说话也口吃。)

John 说,我的一位旧同事Louis Ng向他推荐我。(Louis Ng吴峰豪,为人低调,是我最敬重的人之一,后来成为首屈一指的广告片导演,佳作如云,获国际大奖无数。)他想我加入他们新成立的Ogilvy & Mather(奥美)分店Meridian。

终于面对面和John Doig谈条件。「阿袋」是个大胡子,三十多岁,一双蓝眼睛非常精灵,和咸湿。谈薪酬,非常畅顺,比我预期的高。谈到职衔,却差点僵住。我记得我们当时的对话,大概是这样的,我开始野蛮:

袋(刻意地漫不经意):职衔并不重要。
我:对我来说很重要。
袋:那么你的title就是Chinese Creative Director吧。
我:为什么要有Chinese这个字?你又为什么不叫做English Creative Director?
(一时之间,dead air)
我:我不要有Chinese这个字。
袋(问在旁的鬼佬执行董事):如何?
执行董事(略一沉吟):好吧,那就叫做Creative Director吧。

其实,我暗里一额汗。我从未试过这样大胆,和横蛮,可能因为实在无法再忍受不公平待遇。我要学会保护自己,由职衔开始。

以尿浇花

其实和阿袋合作,是一件愉快的事。他自信心爆棚,所以绝不会搞小动作整蛊你。反而,他会尽力协助我把广告制作得很好。他除了是个精彩的创作人,还是一个很出色的制作人,虽然有时他饮多了几杯,午饭后会在公司的露台屙尿淋花。

这 个期间(八十年代初期),我在填词方面闯出了点名堂。我尽量保高调,接受所有访问和曝光机会。人家访问我,我就约他们上来公司,好让那些鬼佬知道我并不是 个二打六,别对我阿芝阿佐。这方法好像有点效用。同时,在客户眼中,因为我有点名气,他们对我也多了点信心,办起事上来,有时(只是有阵时)有点方便。

不过,在Meridian的期间,有些华人客户仍然教我作呕。他们来开会,往往一定要我们有鬼佬出席,对我们华籍创作人不放心。有时,他们被阿袋不客气地窒到飞起,却又不敢出声,事后却诸多投诉,好核突。

本 来,一切尚算相安无事,直至阿袋自己跳草裙舞。他认为香港不够专业,要往美国发展。(按:阿袋后来果然在美国广告界打出名堂,《时代》周刊也报道过。)阿 袋扰扰攘攘之际,公司又从外地进口了几个不知来港做什么的鬼佬。我三番四次被「逼迁」——我的「名气」暂时「失灵」——办公室越搬越小,小得像鞋盒,非常 无瘾。加上阿袋就快离开,我将没有良师,于是也兴起劈炮之心。

殴打客户

也许这是我的运气,每次想转工,也恰好遇上有公司搵人。

我跳槽到Kenyon & Eckhardt,阿袋说我黐线。这公司的前身,有个鬼佬创作总监,就是被阿袋窒到飞起、后来变了口吃的那位仁兄,所以阿袋老是瞧不起这公司。

K记当时全面大革新,招兵买马。新fit人,是以前在「黄与林」合作过的Joe Wang。再度合作,我们完全没有问题。此外,昔日在McCann-Ericsson的旧拍档,美术总监「阿财」,不久也加盟了。和合作惯的人共事,事半功倍。

可是,当时的K记,客户实在不算多,我们需要不停生意,不停做presentation,颇辛苦。手上仅有的两三个大客户,又要服侍周到,有时的确有点吃不消。

我记得我们有一个都算重要的客户,是一间华资公司。无论我们做了些什么创作,他们永远不满,永远要弹!弹!弹!要改!改!改!

有一回,千辛万苦,广告片剧本修改了九百七十三次之后,终于把广告片拍了出来,但他们不满意。于是又再补拍,再做过某些动画,某些特别效果,等等,但他们仍是不满。

我终于忍不住,有次在放映室中,走近那客户代表,和他差不多面贴面,以低沉兼带有恐吓性的声调问他:「你究竟想点?!」幸而他没有话说,不然可能以只揪收场。

要鬼有鬼

在K记改革的初期,我们并没有鬼佬创作总监(其实亦无需要),一切自己搞掂。Joe Wang的英文一流,并颇有创作天分。要是他不做Managing Director,他可以是个出色的创作人。

总之,少一只鬼,少十万样烦事。

可惜,那些国际品牌的大客户,不见鬼不欢。结果,我们的美国总公司,不知从哪儿调派了一只鬼佬创作总监过来。当然,此君的薪金比我高,办公室比我的大。

不 过,最好笑的,不是我们有偏见,而是,这条友真的很渣,根本不会做广告创作。(后来才发现,这人原来是写——或希望写——电影剧本的。至于他有没有作品被 拍成电影,没有人知道。)Joe Wang唯有把他投闲置散,有客户要见鬼时,便拿他出来让他们见见。回想起来,实在像幕荒诞剧。难得的是,此君也够厚面皮,天天大剌剌的坐在办公室内无所 事事,白高薪。

棺材精公司只得一只鬼,麻烦事算不多了。然而,不知是不是那个年代,还是现在也是一样,你的公司没有多几只鬼佬,就很难抢到也是鬼佬fit的大客户。

不知是总公司的安排,还是其他什么原因,终于,另一间本地的外资广告公司的鬼佬头头,带领他的亲信——又是鬼佬一名——「入侵」我们这间K记。

那个「亲信」,我依稀记得名叫Michael Holt,美国人,貌似棺材精。他其实是个监制(producer),却不知怎地变身成为了创作总监,还带了个华籍的美术总监过档。

我和这个棺材精,不知何解,无法相处。不知是他样衰还是态度问题,总之见到他我就无明火起。我们的「合作程度」,从以下的对话可现一斑:

棺:Richard,你可以为我把这段英文译为中文吗?
我:当然可以,如果你可以为我把这段中文译为英文。
棺:但我不懂中文。
我:那是你的问题。

厌倦森林

天天这样「斗争」,和「不合作」,我开始感到疲倦。

脾气越来越差,烟抽得越来越多。要不是我还可以以填词来平衡一下,我恐怕我早已疯了。我那首想回到平淡、不再指桑骂槐、不想追名逐利的《每天爱你多一些》,好像也是在这期间写的。

每天,我都不想上班。即使回到公司,也是扳着脸。我还先后把两位女同事弄哭了,因为我不肯修改稿件,也不肯和客户开会,教她们无法向客户交代。她俩本来都是跟我谈得来的好同事。

许多时候,我在公司附近的茶餐厅吃早餐,吃至十一时许仍不离开。一边狂抽烟,一边填词,我根本不想见到公司那些鬼。拍档阿财,有时要走来找我,并「劝」我返工。

不过,即使返回公司,午膳时我又会吃到三四点,才再会在公司露面。

我实在很倦很倦,我不能继续这样过日子。我很想,很想离开这个广告界森林。

后记

后来发生的事情,有点复杂。

总之,机缘巧合,一九八八年,我脱离了广告界,加入了黎智英的集团。他改变了我的下半生。

最精彩的一句

苹果计算机创办人之一Steve Jobs,还是个廿来岁的嬉皮士时,欲邀请当时百事可乐的总裁(四十多岁)加盟,便对他说:「你打算下半世继续卖糖水(sugared water),还是你想改变世界?」

我不想下半生也卖糖水。

林振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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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简介】

林 振强(1947-2003.11.17),绰号洋葱头、强伯、傻强,香港著名填词人兼专栏作家、漫画家、资深广告撰稿员、创作总监,是广告界出名的鬼才。 在1980年代至1990年代间,活跃于香港填词界,留下过千作品,与当时香港粤语流行曲著名填词人黄伟文、林夕、林振强并称“二林一黄”。

2003年11月17日凌晨林振强因淋巴癌病逝,终年56岁。

原文来自:damndigita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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